根据《关于开展2025年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对象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苏科协发〔2025〕39号)的工作要求,现将我院拟推荐申报2025年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的申报人予以公示。

公示期为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2日。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的形式向我单位提出,写明事实依据及异议者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方式等信息。单位提出异议须加盖单位公章。匿名异议及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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